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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 |离婚案件,男方缺席,一次判离!
来源: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时间:2023-9-6
夫妻一方起诉离婚,对方收到法院的传票后,拒不答辩、拒不到庭参加诉讼......在离婚诉讼中,被告不到庭应诉,法院能否判决离婚?
一起来看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胡方瑞律师、胡红军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件。第一次起诉离婚,男方缺席开庭,法院判决准许离婚。
案情简介
裁判结果
律师观点
“被告是否到庭”并非“法院判决离婚”的前提条件,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。“被告不到庭”是一个程序问题,被告不到庭不影响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;“法院是否判决离婚”是实体问题,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,主张离婚的一方,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,应判决准予离婚;相反判决不准离婚。
离婚案件诉讼中,很多法院因一方不到庭,直接判决不准离婚,明显不当。律师认为,只要主张离婚的一方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,无和好可能,哪怕是第一次起诉离婚,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,只要符合离婚条件的,法院应判决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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